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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 转载  类别: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16-11-11  阅读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种子管理局(处、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站),有关单位、种子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十三五”现代种业发展总体部署,总结交流2016年现代种业改革发展的进展,研究部署2017年推进现代种业改革发展工作,定于1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回顾总结2016年现代种业改革发展工作,交流各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和推进种业权益改革进展成效,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和“十三五”现代种业发展部署,研究安排2017年推进现代种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和措施。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9日,11月18日报到,会期1天。
  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营黄平路209号。
  三、参加人员
  (一)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二)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种子管理局(站)主要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站)主要负责同志,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国家四大作物良种攻关联合体首席专家和秘书长,2016年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主要负责人,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负责同志。
  (四)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计划司、财务司、国合司、科教司、种植业司、农机化司、农垦局负责同志,中国农科院及成果转化局、作物科学所负责同志,全国农技中心、科技发展中心、管理干部学院及中国种子协会、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
  四、有关安排
  (一)请各省(区、市)有关单位围绕会议内容,认真总结今年以来贯彻实施《种子法》和推进种业改革发展等工作进展、做法、经验等情况,研究提出2017年工作打算,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稿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综合处,电子邮件地址:zzjzhc@agri.gov.cn。
  (二)为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办会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不要超员,于11月16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传真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综合处,并电话确认。联系人:刘京华、彭钊,电话:010-59193133,59193142,传真:010-59192815。
  (三)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会议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前台联系电话:010-8170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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