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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通知:稳定化肥价格确保供应
来源: 新华社 类别: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07-04-13 阅读次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春耕之际,国内化肥价格面临上涨压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今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促进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政策。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天然气实行价格优惠;继续免征尿素生产增值税;继续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继续对化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控制流通企业经营差率。
通知强调,认真做好保障化肥生产供应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化肥生产用煤、电、天然气等原料供应。生产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足马力增产化肥。保证化肥及相关原料运输需要,对缺肥地区在运力上给予倾斜。继续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提高肥料使用效率。
国家将继续控制化肥出口。禁止尿素、磷酸二铵等化肥加工贸易出口。继续暂停对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的出口退税,继续对尿素出口征收季节性暂定关税,并严格控制其他化肥品种出口。
通知要求,加大春耕用肥货源投放。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并选择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严厉打击生产流通环节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通知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出。
作者: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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