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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研制需制度保障
仪器科研项目财政管理制度亟待改进
“目前,仪器研制项目的管理制度缺乏灵活性,太‘死’,一是项目预算‘死’,要求在项目进行前就将项目预算计划得非常精确;二是项目周期时间太‘死’,规定一个非常确切时间段,比如三年或五年。此外,一些项目计划一旦更改,比如要申请追加项目经费,上报审核过程非常繁琐、漫长,太费时间。仪器研制项目是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受很多未知因素影响,我们无法将预算做得很精确,无法将项目周期控制得毫厘不差。项目负责人需要一定的自由度。”
与仪器研制成果产业化相关的知识产权、审计制度要跟上
“仪器研制项目的成果应考虑产业化,这样才能让国家与民众受惠,才能让仪器行业发展得更好。但仪器研制成果产业化涉及利益分配,如何分配是个大问题。由此牵扯进来的知识产权、财务审计等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仪器研制者如考虑将成果产业化可能会遇到很多障碍。”
“首先,知识产权问题。目前科研人员研制出来的仪器属于职务成果,这个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研究者所在单位,而科研人员个人能否受益和受益的比例完全取决于所在单位的土政策,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这是不合理的,会打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其次,财务审计问题。目前,仪器产业化必然要与企业发生关联,或者是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设立公司,或者将成果出售给其他公司。因为是职务成果,所以相关的财务审计程序繁多又琐碎,让许多科研人员非常头痛,难以专心搞科研。要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相关制度应该跟上。”
需打破人才制度禁锢,保护仪器研制人员利益
“目前,许多仪器研制项目主要集中在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家现有人才制度对进入这些单位的人员的学历要求很高,这有很多弊端。高学历并不意味着高技术水平,且仪器研制需要的人才种类很多,并不是每一个岗位都需要博士那样的高学历。而那些学历较低但在仪器研制方面很有天赋的技术人才却得不到发掘与重用。”
“我国专门研制仪器的人员少,大部分研究者都是将仪器研制作为‘副业’。如果仪器研制者在科研单位中不是专门从事仪器研制工作,那么他是非常吃亏的。他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其地位、待遇较低,发文章较难,职称很难评上。在这样的情况下,科研单位留住这些仪器研制人才比较困难。我国仪器研制人才本来就匮乏,用人单位还招不到人、留不住人,这样情况就更糟糕了。相关人才制度方面该做点调整了。”
适当时候,一些强制性制度支持国产仪器产业是必要的
“目前,在购买仪器的时候,许多资金充裕的单位多是考虑国外进口仪器,对国产仪器则不作考虑,这种情况非常不利于国产仪器的发展。如果将来国产仪器发展到一定水平,国家可以采取一些强制制度,即只要国产仪器能够达到使用要求,仪器购买单位必须购买国产仪器。这样的强制性制度虽然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其对中国仪器研制以及国产仪器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一定是巨大的。”
针对以上方面,刘敦一研究员曾向相关部门提过许多建议,比如延长仪器研制项目周期,灵活调整项目经费,让科研人员能够享有一定比例的知识产权,允许用人单位采用岗位责任制与合同制等等。让人欣慰的是,有关部门在参考多方建议之后已经在许多方面有所调整了。
在采访的最后,刘敦一研究员还说到:“质谱类仪器研制需要机械、电子、物理、电气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与成果,其对技术的要求是综合的、是最高水平的。这类仪器的研制可以带动其他种类仪器的发展,所以我一直建议重点发展质谱。介入这类比较高端仪器的发展,我们要鼓励自主创新,也要鼓励拷贝复制。我国各行各业对有机质谱的需求很大,如果我们真的能够研制出来,能保证仪器性能稳定,那么中国可以少买很多进口仪器,节省很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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