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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未经登记的肥料不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

来源: http://www.top17.net/  类别: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13-06-14  阅读
      记者6月13日从省农业厅获悉,我省规定在河南生产、销售未经登记的肥料的,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法律、法规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农业肥料对耕地质量会产生重要影响。一些企业和商家生产、销售伪劣肥料的现象屡禁不止,个别地区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耕地质量下降、土壤肥力降低甚至土壤遭受污染的现象,针对此类现象,我省出台了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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