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仪器网 > 行业动态 >家庭农场成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
家庭农场成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
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将“家庭农场”一词带入公众视野,今年5月份,漳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试行意见,至10月中旬,我市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数量612家居全省第一,家庭农场已经成为我市现代农业的新亮点。然而,家庭农场虽然备受期待,但对于不少在外读书,户口已经迁入城市的农村大学生而言,非农户口却成为他们回乡创业、申请注册家庭农场时的最大障碍。
“老大学生”郑丽南就是被挡在家庭农场门外的一名种养大户,他是龙文区绿达花卉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就因为他和妻子都是城镇户口,工商部门拒绝了他的注册申请。“原来我也是农村人。”郑丽南告诉记者,上大学时他将户口从农村迁了出来,等到大学毕业分配工作才落实了城镇户口。
记者采访了解到,毕业于海南热带作物学院园艺专业的郑丽南原是供销社果品公司职工,后辞职回农村老家经营花卉苗木,经过几年的努力,他带领200多名社员成立了本村的农业合作社,建立苗木繁育基地2000多亩,通过推广和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带动周边农户走上了快速致富路,合作社也成为龙文区的龙头企业。如果就因为户口问题无法注册家庭农场,郑丽南表示很不甘心。
同郑丽南一样,许多返乡创业的大学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户籍限制,将许多具有较高农业技能水平、有着丰富管理现代农业的能力和经验的创业者挡在门外。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市委农办和市农业局等部门进行调查采访。
市委农办经发科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家庭农场确实对其经营者有户籍要求,市里在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时,就定义家庭农场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农村户籍人员。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家庭农场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需要大量资金、设备和技术的投入,传统农村人口未必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掌握了先进农业技术的大学生,却无法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主力军”。记者采访了市农业局农村经管站李站长。他告诉记者,实施家庭农场一方面因为当前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越来越少,要鼓励培养职业农民;另一方面是为了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而改善农村经济面貌,提高农民收入。
“如果放宽家庭农场的准入机制,势必会造成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如果把握不好也会带来一些隐患,因此在政策的制定上要着重规范引导。”李站长表示,城镇居民虽然不能申请家庭农场,但可以通过注册农业企业或是加入农业合作社的方式参与经营管理。至于农村户籍这一要求是否限制了家庭农场的发展,李站长认为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有待时间检验。
- 【中国农业仪器网】声明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