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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与农委为农民解决问题麦种

来源: 中国种业互联网  类别: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07-12-24  阅读
工商与农委为农民解决问题麦种
2007-12-24  
   近日,霍邱县新店镇新民村农民陈玉在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接到4600元麦种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盛赞:“工商部门为维护农民利益做了一件大好事,是农民的守护神!”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至此,一起由“问题麦种”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过一波三折之后,在县工商局和县农委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今年11月,县工商局接到新店镇农民陈玉投诉,称自家承包的21亩麦田,因为购买使用了劣质麦种,出苗率极低,将给自己造成很大损失。他已经与经销商交涉多次,但始终没有结果,遂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给予处理。种子是农民的命根子,打击经销劣质种子的违法行为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对此,局长王传明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公平交易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着手调查此事。

  接投诉后,公平交易局局长曾军亲自带领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到投诉者的田间进行调查,发现投诉情况属实后,随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了解种子来源。经调查,投诉者是于10月23日在新店镇街道陈某处购买麦种650斤,而陈某经销的麦种系从县某农资公司购买。据该公司汤某介绍,该批种子是今年10月份从河南三江公司的一业务员处购进。

  与此同时,公平交易局邀请了县农委专家到田间进行勘察。经实地勘察结果为:种子质量存在问题,造成发芽率偏低,出苗稀少。据此,工商局本着对农民负责的态度,首先对经营者汤某与投诉者陈玉就损失赔偿问题进行积极调处。依据农委专家的科学评定,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汤某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4600元。其次,针对汤某违法经销“问题种子”行为,该局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严查劣质种子坑农害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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