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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技推广中的资金与经费管理问题

来源: http://www.top17.net/  类别:技术文章  更新时间:2014-01-10  阅读

  基层农技推广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基本策略与方针,如何全面切实的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是做好农技推广的重要手段,其中对呀基层农技推广中涉及的资金与经费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方面,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基层农技推广中的资金与经费管理问题。

  加强农技推广单位的资金管理, 实行国家事业费和服务创收收支两线. 农技推广体现了国家对发展农业和扶持农民的贵任。这就决定了它不宜简单被完全推入竞争性市场, 应该是处于一种基于市场关系又优于市场关系的利益格局之中。农业经济实体主要是指农牧三场等自负盈亏单位和利用基地建设、黄淮海开发, 外资项目等资金兴办生产, 经营性实体。而农技推广单位结合技术推广开展一些有偿服务、技术承包, 其创收主要用于弥补事业费不足, 一般不是具备法人资格和有经营能力的经济实体。

  因此, 对它们仍应按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对待. 农技推广单位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收入和技术推广事业费分开, 在编的国家拉水一干部( 包括离退休干部) 的工资由财政拨付, 主要从事技术推广工作, 开展技术试验, 示范、培训、宣传、推广等无偿服务, 另外聘用的农民技术员和超编分流的人员开展有偿服务, 实行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其创收经费50 环, 用于发展农技推广事业,30 % 用于集体福利,20 % 用于奖金. 对于农技推广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休, 创收较多的, 其财政和主管部门提成比例不能超过补充事业发展经费纯利润的20 %, 其农技推广单位仍为事业单位, 其推广经费仍由财政拨付, 以保持无偿技术推广, 履行为农民服务的责任。

  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 各级财政在现有投资基础上, 从开发项目中切一块, 预算中增加一块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基金, 安排重大农技推广项目, 使农技推广工作纳入项目管理, 加速这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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