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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类别: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18-06-29  阅读

  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到202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00万亩。
  云南省明确,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扎实做好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云南省提出,要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云南省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大国土绿化力度,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开展退耕还湖还湿、退塘还湖。
  云南省强调,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聚焦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3539个深度贫困村集中发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用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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