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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排1亿元推进灾后农业恢复生产
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经济损失达到9亿元,为了推进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尽量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北京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及有关单位协商安排1亿多元资金,并研究制定了七项新措施。
一、重建和恢复因灾损毁的设施农业。因灾损毁严重的设施农业重建的,纳入全市老旧设施农业改造范围,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二、恢复因灾损毁集约化蔬菜育苗场。安排一定资金予以补贴,增强蔬菜种苗供给能力,提高在灾后蔬菜恢复生产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实施物化补贴促进蔬菜和粮经作物恢复生产。以物化补贴形式支持蔬菜和粮经作物恢复生产,其中:因灾绝收蔬菜和粮经作物改种蔬菜或早熟品种的,安排种子物化补贴30元/亩、农药肥料物化补贴不低于20元/亩;支持受灾粮经作物加强水肥管理,安排农药肥料物化补贴不低于20元/亩,用于补充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
四、恢复健康养殖业灾后。支持因灾损毁严重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户)恢复生产,根据养殖场(户)设施、设备和受灾损失情况,给予一定补贴,用于恢复生产所需设施、设备的重置、修复和生产物资的购置,恢复和提高健康养殖业生产水平。
五、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消毒确保灾后无疫情。加强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环境消毒、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疫情监测工作,安排资金用于购置防疫药品、诊断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设备,防止灾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六、加快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督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公司启动大灾应急预案,按照简化程序、合理定损、优化服务、及时赔付的工作要求,加快灾情的查勘定损速度,尽快将理赔资金发放到受灾农户手中。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户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切实提高农户应对自然风险的能力。
七、搭建灾后农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强化与区县合作,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计划安排1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用于支持本市郊区救灾和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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