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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对我国农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来源:  类别:技术文章  更新时间:2013-11-29  阅读
  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化学农药在人类农业文明和社会进步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有史以来人类所创造的全部工具和产品,为人类进步作出贡献的同时总是同某种程度的危险并存。技术的进步永远与新的风险相伴而生,农药也难能避免。对于农药污染影响的广泛性与严重性,1982年,日本学者见理朝正对其进行过总结,它涉及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从经济学上Pimentel等对农药的使用造成的损失也进行过分析,结果表明农药的使用使美国农户每年造成的直接损失(杀伤天敌、抗性增强、作物损伤)近30亿美元;引起社会与环境的总代价高达80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化学农药效益值162亿美元的50%。说明化学农药在产生一份经济效益的同时,还产生半份的环境负效应,可见农药的污染及其引起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发展,近10年来我国农药生产量增长了近3倍,从1993年的23.3万t增加到2003年的86.3万t;农药使用量从22.6万t增加到25.9万t,增长了14.6%。我国农药工业基础薄弱,农药科研技术水平落后。农药行业的现状可概括为:
  农药品种多,质量低,使用方法简单,用量大、效率低,农产品中残留量高,对环境污染严重。本文就农药残留问题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初步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1 农药残留对我国农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药残留作为技术壁垒将严重阻碍我国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其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农药残留影响人民生活质量 近年来,中国农业已进入从数量向质量的转换时期,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绿色农产品的消费日益增长,祟尚自然、绿色消费成为时尚。而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也是政府部门和广大城乡居民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从目前市售农产品来看,能够通过农残仪检验的产品是相对较少的,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相距甚大,不少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情况令人担忧,因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1992~1996年据26省、市的不完全统计,5年间全国共报告农药中毒247 349例,年均病死率9. 95 % ,其中生产性中毒61 102例(24.7%) , 89.5 %是因使用杀虫剂引起的,又以高毒类有机磷杀虫剂甲基对硫磷和甲胺磷为主;1997至2003年全国共报告农药中毒108372例,其中生产性中毒27 511例,生活性中毒80 861例,分别占总中毒例数的25. 39 %和74.61 %。
  农药残留严重限制我国农副产品对外贸易目前世界上大宗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国际市场越来越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各国对进口的农产品品质、卫生、安全等技术要求愈来愈严格,尤其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对农产品中的农药、兽药残留,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标谁的规定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门槛越来越高,成为了“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如日本对我国菠菜规定的“毒死蜱”残留量标准是不超过0.01 mg/kg ,但是对本国大量生产的萝卜规定的限量标准却高达3mg/kg,相差300倍之多。由于其具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伪装隐蔽等特点,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频频受阻,由于农药残留量超标,被拒收、退货或销毁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绿色壁垒造成我国农产品每年出口损失相当于当年出口总额的20% ,价值高达几百亿元。
  农药残留阻碍我国绿色农业的发展 绿色农业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绿色农业是指绿色食品的生产和开发。广义的绿色农业,有别于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充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农业生产体系,是高效、低耗、无公害的开放型农业系统。
  发展绿色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全球农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但我国农业生产现状与这一要求和趋势还不相称,原因之一即在于农药残留。食品、蔬菜等农产品因残留超标而难以跨越国外“绿色壁垒”,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发展开放型农业构成严重威胁。这种状况不改变,我国的绿色农业建设与发展就无从谈起。
  由上述可知,解决农药残留问题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问题。降低或消除农药残留的根本原则在于明确我国农药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无公害农药”。
  2 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坚持正确的农药发展方向 目前,农药研究和生产已逐步以安全性和环境相容性作为前提和基础。人们已形成一致的共识:未来的农药应称之为“无公害农药”。然而,“无公害农药”只是公众对农药发展方向的一种主观愿望,其中包含着要求农药“零风险”(zero risk)、“零残留”(zeroresidue)的涵义。从我们国情出发,目前所公认的农药发展方向是“高效、安全、经济、便利”。具体论述如下:
  高效:主要指要研究和开发作用靶标、作用方式比较特殊,生物活性很高,单位面积施用量很低的农药种类和品种。这些品种对防治对象高效,其研制可以是化学合成,但更应注重从天然产物中发现。
  安全:一方面要求农药的有效成分毒性低,对人、畜、有益生物、生态环境具有高度的选择安全性;一方面是要改进施药技术,尽量减少药剂施用时与人、畜、非靶标生物、环境的接触,使药剂最大限度地发挥其防治和保护作用。
  经济:在考虑防效的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效益,要从最佳收益区域内选择农药使用品种、剂量、时间和方法,以达到增产、增收、投资少、收益多的目的。
  便利:以方便使用、易发挥药效为目标,发展新剂型,新的施药方法和技术。同时亦要考虑制剂中所用助剂对人、畜及环境的影响。浓乳剂和微乳剂(水基乳油)、悬浮剂、水分散性粒剂、水面漂浮剂、缓释剂、多功能混合制剂等剂型,撒施法、种衣剂、种子处理法、高性能喷雾器等是现在的发展和研制方向。另外,集药剂和施药器械于一体的新产品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大力发展新型无公害农药 创制开发新型化学农药:近年来,世界各大公司开发的和正在开发的化学农药焦点在作用机理独特的、结构不对称的及杂环类化合物。这些化合物相对来说具有安全性高、高效、与其它杀虫剂无交互抗性等优点。随着世界知识产权及专利法在我国的实施,我们除了充分利用专利战略,加速开发那些国内尚未生产,并又有市场的即将过期或已经过期的专利产品外,还必须走完全创制之路。特别要紧紧跟上国际化学农药的研究趋势。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艰苦的道路,但只有这样才能逐渐缩短与国际农药行业的差距,逐步完善我国的农药工业体系。
  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重视植物源农药的研发:
  21世纪植物保护的特点是将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的范围内,重点是调节和控制有害生物种群的密度,确保生态平衡,而不是最大限度地杀灭有害生物。生物农药的防治策略正符合这一要求。我国是生物农药大国,对于生物农药的研究、应用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产品开发上也具世界前列。虽然发展生物农药是创制新农药的重要途径,但在具体的研究和开发中,还应有侧重点。对我国来说,微生物源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应是生物农药的发展主流,尤其是应大力发展植物源农药。新型植物源农药的研制,是在发扬中华民族传统中医学的基础上发掘我国自己的植物资源,按照农药工艺的要求所创制的一类新型农药。
  特别是直接利用植物材料生产农药制剂,基本上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这类农药的作用靶标、作用机理均较特殊,例如,印楝素对一些昆虫有拒食作用,能够使许多昆虫停止发育,是植源性内分泌激素拮抗物,其靶标为脑神经分泌系统、心侧体、前胸腺,扰乱昆虫的内分泌,影响促前胸腺激素(PTTH)的合成和释放,减低前胸腺对PTTH的感应而造成20-羟基蜕皮酮的合成、分泌的不足,致使昆虫变态、发育受阻。目前我们国家在此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1985年至2004年9月,我国在植物农药技术领域内共申请发明专利787件,其中国内申请739件,占植物农药专利总件数的94%,国外申请48件,仅占植物农药申请量的6%,并已登记和生产了多种植物性杀虫剂,值得引起重视。
  调整和优化农药制剂产品结构:为降低或消除农药的“公害”,农药剂型正朝着水性、粒状、多功能、省力化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一些高效、安全、经济、省力化的剂型正在兴起,并将部分或大部取代那些污染大的乳油、粉剂等剂型。浓乳液剂、微乳剂等均是以水为媒体的剂型,可解决乳油中溶剂毒性大的问题;无粉尘影响的悬浮剂或颗粒状可湿剂可替代可湿性粉剂。种衣剂、水分散粒剂、干流动剂、注干液剂、热雾剂、微胶囊剂、锭剂、袋剂、凝胶剂、膜剂和片剂等均为“无公害”的剂型,应大力发展。另外,释放数量可控、释放时间可控和释放空间可控的控制释放剂也是农药新剂型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将生物工程技术引入农药的开发与生产:
  1996年以后全球农药市场的一个显着变化是农业生物技术产品被列入农药销售市场范畴,当然,这些生物技术产品主要指转基因产品,包括抗虫作物、耐除草剂作物等生物工程产品。除此之外,生物工程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农药研究的各个领域。在植物源农药开发中,植物资源的短缺是限制其产业化的瓶颈问题。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利用植物细胞培养生产植物活性物质可解决这一难题。利用细胞培养法生产除虫菊等植物杀虫次生代谢物目前已取得较大进展,有的已逐步实现产业化。另外,利用发状根培养、内生菌发酵等生产植物源活性物质的研究也日益兴起。
  加强农药市场的管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管理水平至少相差60~70年。应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的力度,强化农药管理体系建设。
  我国已于1999年8月签署了5鹿特丹公约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04年12月29日也通过决议批准5鹿特丹公约6。为促进化学品和农药的良好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农药法规建设,规范农药管理工作,改善农药安全评价手段,提高农药评价技术水平,完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另外,还要积极、合理地引进国外优良农药品种,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先进的经营、管理措施或兴办合资企业,使设备、技术、管理和产量、质量同时上水平、上档次。
  成立集团公司,统筹安排农药生产、经营和销售:农药公司的合并、重组、创建为集团公司是目前世界农药工业的发展趋势。如2000年底,诺华与捷利康公司合并,成立先正达公司,成为世界第一大农药公司;2001年拜耳收购安万特公司成立新的拜耳公司排名第二。在这种国际大气候的影响下,同时针对我国目前农药行业高度分散这一特点,很有必要按地域或按行业分工、企业兼并或内部改组,成立有较大规模的集团公司,使农药生产企业大型化。这样有利于企业增加科研投资,增强农药开发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还有利于统一组织安排农药产品销售、农药生产中原料及中间体的生产和配套供应,特别是有必要发展综合性化工企业。这样可显着增强企业实力,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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