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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小麦制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3

来源: 种子世界  类别:技术文章  更新时间:2008-05-14  阅读

3我国种子市场与成熟市场的差距

我国种业尚属发展的起步阶段,与国外成熟种子市场相比,仍存在诸多差距。

31 “育、繁、推”一体化经营水平依然很低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施国有科研单位育种,国有种子公司经营的体制,形成了育种资源高度集中于国有科研单位的局面,同时育种单位众多,条块分割又造成了育种资源相对分散。

目前我国育种资源仍主要集中在国有科研机构,种子企业多以产销为主。企业科研投入水平较低,种子企业的盈利主要用于生产、营销网络扩张、分红等方面。企业获取品种的方式主要是购买品种、合作研发,种子企业的发展缺乏稳定的品种支持,作为种业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依然处于缺位状态。

绝大部分中小规模的种子公司还未建立起稳定的生产基地,其销售的种子不仅数量不能满足,而且质量也难以保证。例如,在玉米种子生产的主要省份甘肃省,约40%的制种为代繁生产。科研机构兴办实体受制度安排限制、市场约束也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

32行业供给过剩已成为市场运行特征之一

虽然我国种业的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但目前依然存在众多中小规模的种子公司。大型公司的种子生产、销售计划性很强,调控产销平衡的能力也较强;但对于中小种子企业,由于农作物种子产销不同期,加之生产、销售信息不畅,这些公司的生产存在明显的博弈色彩,盲目生产必然过度竞争。近几年,玉米、水稻种子供给市场表现得尤为突出。此外,审定品种增多,进入市场速度加快,也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

33市场秩序和行业执法管理急需强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是培育产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国务院《意见》也明确要求,要消除影响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种子企业公平竞争。

良种补贴政策作为政府的一项惠农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农民的关心。但由于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在品种的选择、购买主体的定位、操作的公平公正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将可能影响已经初步建立的种业市场秩序的健康和谐发展,最终将伤害农业产业本身,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政府行政权力过大,尤其是地方政府过度寻求市场经济行政权力,造成地方主义保护盛行,阻碍规模农业企业的发展和建立。

大型种子公司主推品种种植面积较大,农民认知度高,因此往往成为假冒的主要对象。企业维权的成效主要依靠侵权所在地区执法部门的支持,但一些地方政府出于保护本地种子企业利益的考虑,袒护违规侵权单位,行政不作为。侵权种子不仅对热销的优良品种带来冲击,也成为局部区域农业生产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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