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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子市场经营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2

来源: 种子世界  类别:技术文章  更新时间:2008-08-22  阅读

2问题

在种子市场中,国有种子公司以及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依靠在农民心中良好的形象,发挥优势,曾经在种子市场上独领风骚。然而,随着大量集体、个体公司的介入以及外资公司的大举“入侵”,种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出现混乱状况。假冒伪劣的种子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恶化了干群关系,影响了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2.1经营资质不清

一是许可证的法人没有随着法人变化而变更;

二是种子许可证未年审或者不能年审,已失效却继续使用;

三是一些种子企业初次申请领证是合股、集资、借资等形式取得银行资质证明,领得的许可证因市场的变化,股金、集资、借资资本已撤走,公司已成为“空壳”;

四是借用、租用许可证给他人使用,对他人的种子生产质量不闻不问。

2.2无证生产种子

2.2.1主要农作物种子

一是超出种子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擅自到异地生产种子又不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无种子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种子;

三是小面积制种,而大多数种子违法到他人基地收购而来。

2.2.2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一是无种苗生产许可证生产水果苗木种苗;

二是无种苗生产许可证或者先生产后办证生产组培苗和扦插苗

三是无证生产蔬菜种子和食用菌菌种。

2.3种子标签、包装袋不规范

一是擅自更改种子生产日期,将上年陈种改为当年新种;

二是将市场不畅销的品种改成畅销品种;

三是种子标签无种子使用说明和法定信息;四是种子包装袋透明面太少,不便于种子购买者和种子管理人员观看种子外观质量。

2.4种子经营人员素质低下

一是种子经营人员农业科学基础知识、种子使用技术贫乏,不能正常开展咨询服务。二是法制观念淡薄,进种随意性大,不过问种子来源和质量,网点与网点之间随意串换种子,用A公司的种子销售发票销售B公司种子。三是对抗检查销售未审定品种种子或者其他违规种子,采取隐蔽销售或者开一本发票,甚至不开发票,逃避检查。四是随意代理多家种子企业的种子,不按规定变更营业执照和到农业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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