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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

来源: 南方农村报  类别: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17-11-23  阅读

  为提高广东省水稻和天然橡胶生产能力、保障广东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和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细化落实到农户和田块
  国家下达广东省的“两区”划定任务是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全部为水稻)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60万亩(全部为天然橡胶)。
  《方案》提出了广东省“两区”划定和建设的目标:在完成划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两区”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服务健全、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提高广东省水稻和天然橡胶生产能力,保障广东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按照任务和目标,《方案》对“两区”的划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7年在南雄市、兴宁市、海丰县、台山市、廉江市、高州市等6个产粮大县开展“两区”划定试点,探索积累经验。2018年全面推进划定工作,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要深入开展调查、制定划定方案、规范开展划定,试点县(市)在2018年底前、其他县(市、区)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及上图入库等工作,由省农垦总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参照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两区”划定工作在2019年底前完成。
  《方案》提出,要科学确定划定标准,结合广东省当前水稻种植田块类型特点,优先将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等生产条件较好的水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坡度在35度以下的、海拔高度低于900米、基础设施满足生产需求、土壤酸碱度适中、无污染的连片宜种坡地划定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各地要逐级分解下达任务,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细化落实到农户和田块。各地级以上市要将产粮大县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重点。
  政策扶持力度将加大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两区”的保护和建设。各地要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其次,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整合涉及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两区”耕地质量,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稳定提高“两区”产能。
  在划定的“两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施增效技术,力争到2020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同时,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培育农业经营组织,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并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方案》提出,今后将加大“两区”的政策扶持力度。今后将“两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各地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要以“两区”为重点方向,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将连片面积较大“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投资项目,加强田间工程、节水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产粮大县的人均财力保障水平,推进产粮大县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农户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扶持政策。
  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优先在“两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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