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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种子市场管理的问题及对策2

来源: 种子世界  类别:技术文章  更新时间:2008-08-27  阅读

2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种子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

由于农业局成立了农业执法大队,种子行政处罚职能归属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只能配合农业执法大队进行例行检查,对种子市场的监管难以有效到位,存在“管理真空区”。同时,区种子管理站虽有种子标准检验室,由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检验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种子质量监督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检验仪器设备基本闲置。

2.2种子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县级种子管理站人员有一大部分是从原县级国有种子公司转过来的,这些人员大多是从事销售工作,文化程度也较低,对于品种试验推广、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性工作较为陌生,对种子政策法规知识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也不够,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管理工作。

2.3种子市场管理的作物种类单一

随着种植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近几年我区杂交水稻种子的需求量急剧下降,而花生、蔬菜和玉米等作物种子的需求量逐年上升。但是,目前的种子市场监管仍偏侧重于杂交水稻种子,而对花生、蔬菜和玉米等作物种子的监管比较薄弱,农民投诉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玉米品种未审先推,玉米种子质量不达标,蔬菜、玉米种子拆包销售现象普遍,拆包后种子未能低温干燥保存,时间过长容易造成种子劣变,给农户造成损失。

3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对策

3.1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县级区域种子市场基本上是各种农作物种子的销售终端或次终端,不但种子销售商店较多,而且种子品种繁多,种子来源复杂,是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种子销售环节。为了防止伪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要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种植面积较大的作物种子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检查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有行政处罚权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要及时将违法行为移送有行政处罚的单位进行查处,务求检查实效。二要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县级种子管理站要充分发挥原有种子检验室仪器设备齐全的优势,对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检查中涉嫌伪劣的种子进行抽查检验,摸清本区域的种子质量动态情况,发现伪劣的及时立案查处,并将涉嫌伪劣的种子移送省、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作进一步检测,为查处伪劣种子提供有效证据,切实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2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种子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种子市场监管难度也不断加大,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进一步增强,迫切要求种子执法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县级种子管理站要根据每个工作岗位性质不同,抓好相关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培训,着重对市场监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区试管理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真正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科学执法。

3.3扩大监管作物种类

县级区域的种子市场监管要涉及所有当地种植的作物种类,改变过去监管单一的粮食作物种子的现象。特别是经济作物种子的经营户逐年增加,种子品种繁多,经营点多是集中在乡镇所在地,大多数经营户销售散装种子或者拆包经营,种子管理站应加大对这类种子市场的日常监管。对于一些经济价值高的如甜玉米、西甜瓜等农作物品种,县级种子管理站要积极组织种子经营户开展试种工作,在确认适应性和先进性后,才能组织示范推广种植,确保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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