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仪器网 > 行业动态 >加快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四个措施
加快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四个措施
1、以“知识”更新促进观念更新,推动制度创新制度
经济学在探求制度根源的研究中发现,制度是建立在参与交换的人们关于“如何协调彼此行为”的知识基础上的,其中最基本的知识是关于彼此“权利”的共识。因此,制度创新必须以正确的知识和观点为起点。就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而言,必须通过学习机制,确立如下观点:我国是处于“转型”阶段,具有典型“二元结构”的发展中农业大国,农业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市场农业的发展;市场农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部分,又是以市场经济为支撑的,市场经济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最基本的对策就是政府保证市场制度供给;市场经济作为迄今为止最能有效利用资源的经济制度,并不是理论设计的结果,而是在交换中反复博弈的产物,理论只是帮助其运行更加有效,产权、平等和自由等基本交换权利是市场制度的基本要求,制度创新就是以此为起点的市场制度建立与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没有效率的产业是不具有生命力的,农业虽然具有来自市场和自然的双重风险,表现为弱质和低效,但弱质和低效不是农业的先天特征,而是长期制度压制的积累,现代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革命和加入WTO后市场空间的扩大,加上我国农业的低成本特点,只要在制度上取得突破,农业成为高效产业完全具有可能。要认识到中国的问题是“三农”问题,而“三农”问题的解决在“三农”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必须纳入到农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之中按市场经济要求进行。
2、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民利益的制度
保护市场经济就其本质而言是建立经济主体和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基础之上的经济,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业和农民和利益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就当前我国实际而言,政府的制度供给应该给农业、农村、农民以必要的制度倾斜,纠正长期的“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制度后遗症,对农业给以“弥补性”的“反哺”。但在WTO规则下其空间已十分有限,只能在农业教育、科研和技术推广等几个领域按“绿箱政策”操作,更何况远未现代化的非农产业并不能给农业多少剩余。因此,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尽快赋予农业、农村和农民参与市场交换的平等地位和权利,通过正式制度创新并引致非正式制度变迁,切实赋予并尊重和保护好农民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的基本权利,为市场农业的建立提供制度基础。
在当前,一方面要界定和保护农民的产权和利益,真正赋予农民以国民待遇,重点是要尽快取消对农民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资源流转的种种不平等的限制,在义务教育、公共产品负担和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实现城乡公平。另一方面要注意克服在国家、集体和长远、全局利益的旗帜下,侵犯农民的合理、合法权利。防止出现以帮助农民调整结构为借口的侵犯农民自主决策权利的现象。注意纠正“政府万能论”,正确理解政府是“衣食父母”的概念,搞清“谁养活谁”的问题,纠正政府及其官员在结构调整中总是比农民更具有信息、能力和理性优势的观点,划清政府和农民的职能范围。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政府人员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行为,改革对农业发展的考核与管理方法,通过规范化、程序化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建立在科学决策基础上。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逐步淡化政府的经济职能,改革现行农业管理和考核方法,从经济指标考核逐步转移到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来;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出口、金融、投资和农业教育、科研的协调,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取消主要农产品流通的垄断性限制,按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和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原则调整农产品流通、贸易和农业财政、税收与金融和投资等产业政策,尤其要尽快纠正“以粮为纲”和“米袋子”工程背景下出台的农业财、税和投资政策,纠正农业建设项目脱离农业生产力实际的“形象化”、“样板化”、“政绩化”现象,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农业投资管理办法,杜绝“寻租”行为;打破一切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调整粮食生产的区域自给投资,按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农业生产的区域分工,实现大农业、大市场、大流通;从体制和机制上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农民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主体贸易能力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必要的信息支持自己的决策行为,信息渠道狭窄,权威性不高,信息风险大。信息产品中很多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必须由政府提供,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这部分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工作是政府的一项无可替代的职能。对不具备公共产品性质的信息,在信息服务社会化还没能到位之前,政府一方面要从体制、机制等制度供给的角度积极推进其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要主动地填补市场的不足,就当前情况而言,主要是积极激励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教育和行政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农村经纪人、产业结构调整成功者等面对市场,按市场规则提供相应服务;在政府倾斜和扶持的基础上,促进农业教育、科研面向市场,克取教育、科研脱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现象。
4、加强人力资本投入,引导工商金融资本注入
(1)加强对农业政策制定者的人力资本投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手段是建立在市场制度基础上的农业产业政策。制度和产业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但政府是抽象的,其实质是由政府公务员构成的,制度和产业政策的积极和有效程度,取决于他们对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态度和所占有的知识与信息状况。这就要求加强对农业产业政策制定者的人力资本投入,建立其学习机制,提高他们制定农业产业调整政策所需的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使他们能真正行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府职能。
(2)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产业政策的作用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他们获取政策信息,把握市场需求,进行生产要素投入的决策,同样取决于他们的人力资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说明:教育农民,提高他们的人力资本,激发其潜在的求富欲望和创新能力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教育农民不仅要开展学校式的传统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种农业项目示范区和典型示范户,发挥“干中学”在观念更新和知识、技术、信息传播上的功能。不仅要传授相关知识、技术,而且更要转变观念,提高其营销能力。就当前情况而言,主要是培养造就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和结构调整的成功典型,改变农业示范项目“过大过洋过于集中”的现状,使之在形式上和空间上更接近于广大农民的实际需要,发挥好示范和带动作用。
(3)引导工商金融资本注入。市场制度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反复博弈的过程,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状使得其在博弈中总是处于不利的地位,依靠市场的“自然秩序”是难以获得“平等”的,没有外来力量的加入,农业自身是难以获得效益的。因此,要在制度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民利益的保护基础上,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工商金融资本的注入,提高农业竞争力。在宏观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应该发挥农业是潜在高效农业的优势,重点鼓励工商和金融资本包括人力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改造传统农业,同时以农产品为纽带形成法律规范下的农业生产者经济联合体,提高农业生产及其生产者的组织化程度,增加抗拒市场风险和获得平等地位与权利的力量。在微观上,要通过工商和金融资本的带动,把农业教育、科研、金融、投资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出口活动等纳入一体化经营体系之中,重点解决生产能力过剩,营销能力不足的问题,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用现代营销理念统帅一体化经营,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走上产业化、规模化和科技化的道路。
- 【中国农业仪器网】声明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 上一篇:从三个方面来解读农业标准体系
- 下一篇:银行结构为何对农业投资不给力?


